中國菏澤網(wǎng)消息 (通訊員 李夢晴) 近日,巨野法院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,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(diào)解下,不僅案結事了,還收獲了當事人的一致認可。
日前,原告李某駕駛小型機動車,與被告劉某駕駛的小型機動車相撞,事故造成原告李某車輛損壞。該事故經(jīng)交警部門認定,被告劉某負事故次要責任,原告李某負事故主要責任。事故發(fā)生后,李某花費維修費近萬元,為此原告將劉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車損的30%。
經(jīng)查,被告劉某駕駛的車輛僅投保交強險,且經(jīng)過法官實際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被告家庭較為困難,交強險賠付后,被告一時無法拿出剩余賠償款。
承辦法官告訴記者,此類案件屬于典型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,有事故認定書、維修發(fā)票、維修清單等材料相佐證,車損明確,案情簡易明了,可以直接開庭判決。但是,結合被告家庭實際情況,判決以后,案件賠償款可能無法得到落實,原告的權利也不能及時得到保障。
隨后,承辦法官查明,原告駕駛車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車損險。為了能夠做到真正的案結事了,承辦法官不斷與當事人、保險公司溝通,了解案件具體情況及各方態(tài)度。
最終,承辦法官提出了一個能讓賠償款落實到位的解決辦法,讓原告投保的車損險賠償原告車輛維修費,以確保原告的損失能得到實際賠償,以后保險公司再進行追償,以此來給被告爭取更多的時間去準備賠償款。法官向保險公司說明了被告劉某家庭困難的實際情況,保險公司表示理解,當天便將賠償款給付到位。一個月后,被告的賠償款也準備妥當,最終案結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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